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94号提案的答复。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启动公共区域车辆全方位电动化试点、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方位电动化试点的消息来得突然,却在意料之中。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对于带动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设备应用加快。截至去年底,我国铁路电气化率已提升至近73%,46个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新增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车8.6万余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占比超过66%。
尽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公共领域的车辆新能源利用潜力仍然较大。从全国来看,不同省份的公共区域电气化进程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区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公共区域不同类型车辆的新能源比例也极不平衡。因此,开展城市公共汽车全面电动化试点意义重大,有助于快速提升试点城市公共汽车电动化比例,进一步完善相关车型和制度,加快推进全国公共汽车电动化。相关部门要有序推进,抓好落实,相关企业要做好研发,抓住机遇。
首先,在试点城市的选择上,建议分层分布。既要有经济发达、电气化基础好的城市,也要有经济一般、条件一般的区域城市。这样,尽管试点城市实现目标的步伐不能达到最快,但通过广泛的试点项目,可以找到不同城市在公共领域推动电气化的多元化路径,这有利于下一步向全国推广。
其次,在电动车品牌的选择上,要有全国统一的市场意识,谨防地方保护,要有严格的优胜劣汰制度和监督机制。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不仅是为了提高城市车辆电动化水平,也是为了拉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和推广优质企业的优秀产品,帮助自主汽车品牌做大做强。
第三,公共领域车辆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在推进全电气化的过程中,急不得,抢不得。比如在动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电池安全乃至回收利用等方面,需要集思广益,未雨绸缪,精心论证,确保每一步都走得扎实稳健,才有望成为中国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典范,帮助中国早日实现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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