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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88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46.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非红股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共计67,9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3,820,000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基准日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保持总分派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1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征收10%的税率,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实行差别化税率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每10股0.22万元以内,持股超过一个月至一年的,每10股缴纳0.11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35,8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3,820,000股。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本次交付的无限售条件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次交付的股份将于2022年5月3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对于发行股票过程中产生的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的顺序向股东分配一股(尾数相同的,由系统随机分配),直至实际发行股票总数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一致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后,按203,820,000股新股摊薄计算,2021年每股净收益为0.3542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叶公大道288号。
2.联系人:张晓玲。
九。参考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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